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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泰中学关于组织试卷的规定

作者:nimda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6年09月25日
 

 

一、操作流程

1、由教务处于考前两周制订详细的《命题说明》。

2、将《命题说明》交给命题单位,并要求命题单位认真组织出卷,落实好《命题说明》中的每一项要求。

3、由命题单位打印手稿并录制磁带。

4、由出题人校对打印稿,确保完全正确。

5、考前一周取回打印稿(含电子稿)和磁带。

6、由教务处安排我校教师严格按《命题说明》审核试卷打印稿(含磁带)。

7、对不合格的题目,由审核人在2天之内进行修改或更换(磁带不合格的应重录)。

8、由教务处于考前4天将审核修改后的试卷样卷交印刷厂印刷,要求印刷厂保证印刷质量并做好保密工作。

9、于考前2天将印刷好的试卷成品取回,由专人保管、存放。

二、制度

1、以上任一环节没有落实到位,造成题目不合格、试卷质量不高的,扣组卷人1分。

2、审核人不负责任,导致题目(或磁带)不合格,扣审核人1分。

3、组卷过程中若试题泄密,是我校教师的,扣个人量化分5分,扣组卷人个人量化分5分,扣教务主任5分。情节严重的,解职或解聘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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